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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府、巡抚、府尹、布政使、在明清时期哪个官大,这几个官有什么区别?
您好,您的问题是在明清时期,“知府、巡抚、府尹、布政使”哪个官大,他们的区别是什么?
回答:古代的官职一直是人们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,我们在阅读古籍时,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官职,让人眼花缭乱。下面我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几个官职的区别。
从官职种类上来讲,知府属于地方官,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父母官。知府,是我国古代州府的最高行政长官。我国古代在唐朝时期设立与“知州”评级的府级地方长官“知府事”,宋朝继之,元朝时期被废除,到了明清时期有被重新设立为地方行政官。古代的州府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,一般品阶是正四品或者从四品,天子脚下的直辖府是三品。顾名思义,知府是掌管一府的地方官。
来源:咱们现在经常看描写明清电视剧的时候,经常会听到“巡抚”这个官职名,一位巡抚是明清时期的产物,其实不是,我国早在南北朝时期就出现了巡抚这个官职,唐宋时期巡抚皆有设立,到了明清时期被大加完善。一般是从二品官职。
职能:
明朝时期的巡抚,有点皇帝使者的意思,就是受皇帝的委托,然后巡查地方事务。相当于钦差大臣。到了明朝第十一位皇帝嘉靖年间,巡抚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体制内的官职,位居三司之上,是各省的最高行政长官。清代巡抚处理全省民政 、司法、监察及指挥军事大权,巡抚的职位放在今天相当于***兼***的角色,下辖两司(布政司和按察司)。
古代皇帝都有自己直接管辖的一块区域,也就是京畿地区,类似于今天的直辖市,***都是副部级别。也可说府尹是属于知府,但却是知府***殊的一类官职,比一般的知府官职高。明代的顺天府和应天府设立府尹。到了清代变成了顺天府和奉天府设置府尹,一般是正三品官职。
明朝时期的布政使属于从二品官职,设立左右两名布政使,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最高长官。清代只有一名布政使,主管军事、司法、监察以外的诸多事务,但是慢慢的变为督、抚的属官,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,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,也是从二品官职,相当于现在的副***。
不管怎么排,知府都是最小的官职。
四个官从大到小应该是巡抚、布政使、府尹、知府;品级依次为从二品、从二品或三品、从三品或四品、从四品或五品。
巡抚为一省一把手,相当于现在***;
布政使相当于现在***;
知府相当于现在地级市一把手。
知府,就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***,统管辖区各县。
府尹,就是差不多就是现在直辖市***级别,比如“庆余年”里的京都府尹。
巡抚,***+***。
布政使,管财政,副***。
清朝知府和府尹的辖区其实差不多,都是下辖一府。而清朝的府大致与现在的地级市相当,部分甚至与现在的地级市完全重叠。所以,清朝的知府大概其就相当于现在的 正 厅 局 职 。但是,清朝的知府职权范围要比现在的 正 厅 局 职 宽得多,差不多是地级市 四 套 班 子 加 两 院 的总和!
那么,府尹又是怎么回事呢?明清的府尹其实就是“知府”,但明清时期并不是所有知府都能叫府尹!清朝只有顺天府、奉天府的“知府”才能叫府尹,而且只能叫顺天府尹或奉天府尹、不能叫顺天知府或奉天知府。明朝的府尹比清朝还要多一个,因为明世宗朱厚熜是以藩王身份继承的皇位,所以嘉靖年间朱厚熜的“潜龙邸”被升格为了承天府。明朝除了顺天府、应天府之外,还有一个位于今湖北钟祥的承天府。
明清的府尹虽然也是“知府”,但级别却比普通知府高上不少。比如清朝的顺天府尹和奉天府尹,都是文职正三品,与各省按察使平级、远高于文职从四品的普通知府。换言之,明清时期的府尹大概其就相当于是现在高配了 副 省 部 级 的 正 厅 局 职 。
布政使这个职务在明清两朝区别很大。明朝的布政使与按察使、都指挥使都是地方大员,无所谓谁管谁,基本是各管一块、互不干涉。而且,明朝的布政使还被人为分作了左右两员,说白了其实就是权力平衡、相互制约。
清朝入关之后,鉴于明朝地方三司相互扯皮的教训,在布政使和按察使之上将明朝的“临时职务”巡抚固定化了。都指挥使则被裁撤,其职权被分配给了八旗驻防将军和驻省绿营提督。所以,清朝的布政使虽然与没有加衔的巡抚平级、都是文职从二品,但布政使基本沦为了巡抚的“属员”,在巡抚的领导下负责民政、财政、税收等事务。如果非要套用现在的级别,清朝的布政使大概其应该算是高配 正 省 部 级 的 副 省 部 职 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因为清朝的布政使与没有加衔的巡抚都是文职从二品。虽然清朝的巡抚大多都有加衔、品级被提高到了文职正二品,但巡抚本身依然还是文职从二品。所以,布政使理应是“巡抚级”。
知府、府尹是一回事,都是州府一级的官僚,正五品,相当于现在的市一级,
明清只有顺天府、应天府、奉天府之类才称之为府尹,其他都是知府,
布政使品级是从二品,相当于省一级的官员,(副)***之类的,当然比知府、府尹大了,
一般省里设有三司,承宣布政使、提刑按察使、都指挥使,第三个负责指挥军事,很少参与地方政治,故很少提及。
明朝宣宗之前,没有巡抚、总督,所以省里就是布政使和按察使、都指挥使最大,他们是平级,互不统属,这样可以相互制约,防止专权,但是同时也会相互推诿扯皮,于是宣宗之后,设置巡抚巡视地方,节制三司,当时的巡抚并非定制,但是时间久了,就成了高于三司的大官了。
清朝承袭明朝制度,总督巡抚都是省一级的官员,正二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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